废电池:莫名的心忧

发布日期:2016-03-04 16:56:01   文章来源:山东久力集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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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里所说的电池,指居民家中用在各类遥控器上的5号、7号电池,用在计算器、电子表中的纽扣电池,以及手机、电脑中的电池,而不是电动自行车上的铅酸电池,或新能源汽车上的动力电池。废电池是更换或淘汰下来准备扔掉的电池。
    废电池问题,时不时地出现在媒体上。一些“行家”或关心此类事情的人在媒体上的大肆宣传,而居民听到或看到这些宣传后,担心“废电池”有毒,“杞人忧天”,自觉参与废电池的收集,有些地方已经存放了大量的废电池。据中国之声《央广夜新闻》报道,在北京城南大兴区安定镇安采路的安定卫生填埋场,从2004年起北京市集中回收的废旧电池一直躺在那儿,已堆积1000多吨,主要是家用5号、7号电池。
    关于废电池有毒,社会上流传的说法有:“1块电池污染60方水”、“一块电池可污染三个标准游泳池的水”等。这些说法还有板有眼:其一,电池中含重金属;其二,经过一些数学推算;再加上以环保民间组织或“权威”人士的名义,给人们留下很深印象。有媒体调查发现,迄今仍有90%的市民认为电池需集中统一处理,否则会污染土壤。
    下面,对“一块电池可污染三个标准游泳池的水”的说法,做一个具体分析。
    首先,这一说法是对镍镉电池而言的。可以简单推算如下:假设一块重24克的镍镉电池,其中含47%的镉,即含镉总量为11.3克。根据我国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二类水中镉含量不超过5微克每升;即一块镍镉电池中的镉如果全部溶于水,可以将226000升的水污染成二类水;换算成25米宽、50米长、1.5米深的标准游泳池,约1.2个游泳池的水量。
蓄电池
    请注意这里的假设:其一,重金属全部溶解于水中。事实上,只有在酸性条件下重金属才能部分溶解于水,且需要很长时间。其二,推算用二类水作对比。如果是一类水,污染的水可能是3个标准游泳池中的水。事实上,我国一类水所占比例不高。按环境保护部陈吉宁部长的最新报告,我国极好的水所占比例是下降的。
    其次,人们担心的对象是镍镉电池。这种电池在20世纪八、九十年代曾经广泛用于手机,而现在的手机已经不用这种电池了,代之以镍氢电池或锂电池。
    再次,看主管部门的相关规定。1997年12月31日,中国轻工总会、原国家环保总局等9个部委,联合发布《关于限制电池产品汞含量的规定》,要求到2006年1月1日,禁止生产和经销汞含量大于电池重量0.0001%的碱性锌锰电池。原国家环保总局、国家发改委等部门联合下发的《废电池污染防治技术政策》规定,在缺乏有效回收的技术经济条件下,不鼓励集中收集已达到国家低汞或无汞要求的废一次性电池。换言之,国家环保主管部门已经不要求专门收集废电池了。
    最后,看国外如何处理废电池。美国、日本、欧盟等国没有把居民日常生活中用的普通干电池看成危险废物,也没有要求强制收集处理普通干电池的法律。少数发达国家的电池(子)工业协会、少数城市曾组织过普通干电池的收集活动,但现在此类活动已经很少了。发达国家有关废电池的政策大致分两类。第一类是针对普通干电池的。要求制造商逐步降低电池中的汞含量,禁止向电池中添加汞。对于报废的普通干电池,不要求强制单独收集处理。第二类是针对可充电电池的。通过立法途径,要求制造商逐步淘汰含镉电池,逐步代之以镍氢电池、锂电池。
    德国曾实施废电池回收管理规定。要求消费者将用完的干电池、纽扣电池等电池送交商店或废品回收站回收,商店或废品回收站必须无条件接受,并转送处理厂;对有毒的镍镉电池和含汞电池实行押金制度:消费者购买每节电池中含有一定的押金,可以以旧换新并在新电池价格中扣除押金。
    另外,一些国家还制定了一些相关政策。如美国、日本等国的废旧电池回收后交到企业处理,每处理一吨政府给予一定补贴。韩国生产电池的厂家,每生产一吨电池要交一定数量的保证金,用于回收者、处理者的相关费用,并指定专门工厂进行处理。还有的国家对电池生产企业征收环境治理税,或对废旧电池处理企业进行减免税等。
    综上所述,“一块手机电池可污染三个标准游泳池的水”前提已经变了,仍然要宣传的人,不是对新的情况不了解,就是另有所求。
    对于重金属污染,也不应掉以轻心。对环境影响最大的重金属有五种:砷、铅、镉、铬和汞。各类电池含其中的三种,铅蓄电池中的铅,镍镉电池中的镉,碱性锌锰电池中的添加剂汞。锂电池、镍氢电池的重金属含量几乎可以忽略不计。废电池大量丢弃在环境中,其中的酸、碱电解质溶液会影响土壤和水体的PH值,汞、镉等重金属会被生物吸收后,通过各种途径进入食物链,并在人体内聚集,使人体致畸或致变,甚至导致死亡。日本曾出现过类似的重金属污染死人事件。需要强调的是,毒性再强的物质是否污染环境,主要看是否超过环境容量;废电池类型众多,有无毒也不能一概而论,毕竟我国的发展离不开电池工业。
    电池既是传统产业,也是新兴战略性产业,又与国民经济许多产业(如电力、交通、通讯等)、产品配套的基础性产业。我国是电池生产大国。据中国电池工业协会资料,2009年我国的电池产量400多亿只,占全世界50%以上。铅蓄电池产量约12000万千伏安时、镉镍电池约4亿只、扣式碱性锌锰电池约80亿只、普通锌锰电池220多亿只。“十二五”我国的电池工业得到健康稳步发展,锂离子电池和铅蓄电池等产量年均增长10%;产品结构不断得到优化,长期以低档产品为主的局面明显改观;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取得产业化突破;产业集中度提高。
蓄电池
    那么,对家中的废电池应该怎么办呢?
    一是,为废电池“正名”,纠正原来的不准确说法,这是解决问题的源头。“解铃还须系铃人”,环保民间组织、社会名流应发挥作用,因为他们的宣传传播快、影响大。此外,谁造成了这么大的影响,谁应该多宣传形势的变化,以改变老百姓的印象。居民的担心并非毫无道理,正如电脑操作系统已升级到2016版,许多人还习惯使用2003甚至1997版,只要我们加大宣传力度,改变人们的行为习惯还是可以期待的。
    二是,推广循环经济模式,核心要解决收集问题。锌锰电池、镍镉电池、锂电池等类电池,收集成本高,运输也不易,其中又以回收更难。很多废弃物之所以经济价值不高,是因为回收量不成规模,当回收体系逐步完善、且有人为之努力时,就会形成产业。经过二十余年环境人的努力,回收废旧电池的观念已经深入人心,但因处理环节跟不上,没有起到预期作用。个人认为,回收利用是值得考虑的。有人算了一笔账,以全国每年生产200亿只电池计算,全年消耗31.2万吨锌、45.2万吨二氧化锰、4160吨铜、5.4万吨氯化锌、15.8万吨氯化铵、8.6万吨碳棒。如果废电池能得到合理的收集和再利用,可提高我国的资源利用效率。理想的废旧电池回收体系应是:居民将用过的废电池放入回收箱中,收集到一定量后送到废电池利用企业,以提取其中的有用元素或材料,并用作电池生产的原材料。
    提到成本,可以举一个例子。从2002年起,北京市市政市容委委托北京市二清环卫集团公司进行废旧电池回收,至2011年底一共收了1298.99吨。其间有300吨废电池被运往天津,进行无害化集中处理,处理费用42余万,处理综合成本每吨约1800余元。由于废电池处理具有公益性质,国家有关部门应予相应的扶持政策,促进废电池的回收和综合利用。
    三是,重视铅酸电池回收利用中的污染问题。铅虽然有毒,但却是完全可以循环利用的资源,还能支撑居民廉价使用电池。国际上通行的废旧电池处理方式有三种:固化深埋、存放于废矿井、回收利用。废电池运往专门的有毒、有害垃圾填埋场,不仅花费大也会造成浪费。因此,解决我国居民家中的废电池问题,应当多措并举。
    澄清认识,鼓励回收和综合利用,发展循环经济,可以变废为宝,为民解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