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能源汽车电池回收利用 有望成未来新产业

发布日期:2016-03-24 10:18:54   文章来源:山东久力集团
【字体大小:
        沈仁康指出,当前我国车用动力电池与传统3C类电子电器用电池区别很大,其重量体积大、材料种类繁多、电池单体一致性差、安全问题突出及寿命预测评估复杂等特点,使其回收利用难度较大。若不能有效解决,将形成电动汽车发展与环境资源之间的矛盾。从国际范围看,比利时优美科公司、美国Toxco公司等厂商正在大力推进动力电池回收利用研究,为大规模商业回收进行技术储备。可以预见,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的综合回收利用将会成为我国一个必不可少的新产业。
  目前,我国车用动力电池回收利用,由于受规模限制,尚未形成完备的回收市场。国内较早从事废旧锂电池资源化利用的企业有深圳格林美、佛山邦普、衢州三晟等公司。但负极石墨、电解液、隔膜等回收利用有待进一步技术攻关,我国相关部门必须加快这方面的研究与部署。
蓄电池

  综合利用面临法律体系欠缺危机

  他指出,当前我国动力电池综合回收利用的法规标准支撑尚不完善。车用动力电池标准体系主要包括可拆解性设计、外观标识、包装运输、余能检测、梯级利用及回收拆解等方面。虽然我国先后出台了《危险废物污染防治技术政策》、《废电池污染防治技术政策》等法规,但还未针对车用动力电池回收利用处理的专门立法,缺乏回收利用企业准入条件和管理办法,制约了车用动力电池有效回收利用。
  此外,我国车用动力电池回收也没有建立全国性的网络,未建立有效回收模式,市场不规范,表现为多家收购、分散经营,不具规模。电池极易流入个体私营者、零售商、汽车维修店和4S店等非专业回收利用机构,极易造成资源浪费、环境二次污染等问题。
  回收处理技术也不成熟。据介绍,我国动力电池研究主要集中在提高其安全性能及使用寿命等方面,而回收利用环节相关技术研发却严重脱节。
  他指出,最近国家五部委联合发布了《电动汽车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技术政策(2015年版)》,明确了电池生产企业和整车企业(含进口商)以及电池梯级利用企业为回收责任主体。不过,广大消费者关于废旧车用动力电池对环境危害的严重性还认识不足,没有积极主动参与到回收处理过程,相关的宣传教育工作开展也不够深入到位。